工伤保险中行业风险分类指标研究
摘要: 简要介绍部分国家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情况;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提出我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分类应以行业工伤事故死亡风险、重伤和轻伤风险、职业病风险和基金支出情况为指标和依据,尤其不能忽视行业轻伤和职业病风险指标;计算了我国近几年各行业工伤事故的个人死亡风险。建议:增加行业风险类别和工伤保险费率差距范围;完善工伤事故、职业病和工伤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工伤保险基金应加大对预防、康复、科研、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
0 引言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不仅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利益,其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更是一般的行政职能无法替代的。费率机制是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核心问题,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核心。科学而规范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平的工伤保险成本分配,促进经济平等性,既能够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通过费率机制的经济刺激作用促进安全生产。
我国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07年6月,参保总人数达到了1亿1 000万。然而,在工伤保险制度惠及越来越多人的同时,仍存在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费率档次少而粗。现行的差别费率分类不能真实反映行业风险差别,不能有效地发挥经济杠杆预防事故的作用;差别费率分类依据和指标缺乏深入研究和论证,不易达成共识。工伤保险基金剩余过多,达不到费率与风险相关联的目的,其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等方面。
差别费率的实现一般依据行业(工种)事故风险分类作为基础。笔者就风险分类指标的选取做初步的探讨,以期通过合理的风险分类指标的设置,达到优化风险共生体框架,科学确定行业事故风险分类的目的。
1 国外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方式
目前,国外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下述3类:
1)实行统一费率制。按预测结果,所有企业按一个比例缴费,不考虑行业与企业工伤风险差别,平均分担工伤风险,如以色列、埃及等国采用统一费率。
2)实行市场调节制。如丹麦、葡萄牙等国,其费率的确定是利用市场原则,由雇主与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协商确定,政府鼓励雇主通过改善企业劳动安全状况来获得有利的保险条件。
3)实行差别费率制。多数国家根据行业或工种的工伤事故风险的高低,确定不同行业收缴比例(工资总额或收入),并根据企业工伤发生率和安全业绩情况,每年或每3~5年调整。部分国家差别费率概况如表1所示。
表1 部分国家差别费率概况表

从表1可见,实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制度的国家中,由于各国具体的国情不同,费率差异和档次的差别也很大。随着行业风险和企业安全状况的变化,各国工伤保险费的收缴比例、行业差别和档次等均随之变化。科学合理的行业工伤事故风险分类既是确定费率差别的基础,同时也是促进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
2 我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分类依据与指标研究
我国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制度的主要依据是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的差异性,行业或企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风险程度和实际工伤状况是确定保险费率的主要指标。行业工伤事故风险越大,企业工伤频率越高,交纳的保险费率也越高。因而可促进企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工伤及职业病,发挥工伤保险的干预和促进预防的作用。
为使差别费率分类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行业工伤事故风险分类指标可以采用行业工伤死亡发生率,重伤、轻伤发生率,行业职业病发病率,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率等指标。需要指出的是,这4个指标都是实际发生率,没有考虑工伤事故风险的不确定性,对发生概率极小的巨灾事件未考虑。
2·1 行业工伤死亡风险
各行业从业人员每年工伤事故死亡发生率或称死亡风险可用下式计算:
R=Nd/Ni
式中,R———各行业从业人员每年的个人死亡风险,即每年死亡率;
Nd———行业每年死亡人数;
Ni———行业每年从业人数。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年鉴》及《中国统计年鉴》中公布的近年来各行业死亡人数及从业人数的统计数据,计算的各大行业的个人死亡风险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我国2000—2005年各行业职工个人死亡风险(按GB /T4745—19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由表2可以看出各行业风险值的大小:
1)各行业工伤事故个人死亡风险存在较大差异。
最高的采掘业2003年一度达到19.391×10-4,最低的金融保险业仅为0.003×10-4。二者差别很大。
2)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较高,该类高风险行业是工伤保险风险管理的重点行业。
3)金融保险业、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的工伤事故风险较低。
4)从2000年至2005年我国工矿企业工伤事故死亡风险计算结果看,我国工伤事故死亡风险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2·2 行业负伤风险
同行业死亡率一样,行业负伤(重伤、轻伤)率也是反映行业工伤事故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由于我国负伤事故统计资料不全,不能计算出各行业负伤风险值。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部分国家工伤事故死亡与负伤比例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部分国家工伤事故死亡与负伤比例

在据英国的《工作场所伤害损失》研究报告中,对20世纪90年代间英国部分行业的工作场所伤害情况及因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情况进行抽样分析,得到各行业损失3日以上伤害事故、轻伤事故、无伤害事故比例如下:①建筑业为1∶56∶3 570。
②乳制品加工业为1∶5∶148;③石油钻探业为1∶4∶126;④医疗服务业为1∶10∶195。
在事故经济损失方面,以上4个行业损失3日以上伤害事故与轻伤事故经济损失比例分别为1∶0. 93, 1∶0. 68, 1∶0. 36, 1∶0. 77。
按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数据, 2005年、2006年当期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件数分别是519 780(其中死亡10 147)件和633 898(其中死亡11 405)件,死亡与负伤比例分别是1∶50. 23和1∶54. 58。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2005年全国工伤事故的抽样调查显示,死亡、重伤、轻伤的比例为1∶5. 34∶36. 57,平均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分别为22. 44万元, 11. 32万元, 1. 48万元。依据上述抽样调查结果可推算出死亡、重伤、轻伤的平均直接经济损失比例为1∶2. 69∶2. 41。
原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对全国不同行业的68个企业从1982—1990年死亡、重伤、轻伤的统计分析,得出的比例为1∶2. 25∶64. 8;对1949—1990年间冶金系统因工伤亡的2 213 325人进行统计分析,死亡、重伤、轻伤的比例为1∶3. 2∶170. 2。按死亡一人平均经济损失167 136元,重伤一人平均经济损失38 078元,轻伤一人平均经济损失2 927元,推算冶金系统1949—1990年期间的工伤死亡、重伤、轻伤总的经济损失比重为1∶0. 72∶2. 98。
由以上分析可见,轻伤和重伤事故在保险费支出和风险比值上都起着重要作用。从事故发生规律上看,企业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往往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素,多次发生的轻伤和重伤事故有必然性因素。
一般来说,事故预防做得好的国家,死亡事故得到了较好的预防控制,重伤、轻伤比例高。我国死亡事故发生率高,根本原因是预防措施没有到位。我国各行业工伤死亡、重伤、轻伤的比例数差别很大,尤其是轻伤、重伤事故报告不实,统计不全,在确定行业风险分类方案时,应将行业重伤和轻伤事故风险作为主要分类依据和指标之一。
2·3 职业病风险
职业病发病率是行业风险分类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我国的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严峻。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约有1 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约2亿人,累计职业病人数达67万人。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6 442例,死亡146 195例,现患470 247例。近15年,新发尘肺病人平均每年近1万例。1991—2006年累计发生中毒38 412例,其他职业病21 708例。
目前的职业病报告不能反映职业病发病的实际情况,实际数可能远远高于报告数。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危害。
从职业病的病谱变化趋势来看,不少职业病具有潜伏性和长期性,这是设计费率及其分档时必须要考虑的。而职业病的长期性会对工伤保险基金平衡构成很大的威胁,因而在设计行业差别费率时必须将此因素予以充分考虑36~37。
2005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12 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报告9 173例36~37。以2005年行业从业人数及职业病发病起数为基础数据,计算的行业职业病发病率如表3所示。
表3 2005年行业职业病发病率
通过上面的统计数据及计算分析可知,各行业职业病发病情况的区别较大。采矿、制造、建筑、地质勘查等高事故风险行业也是职业病发病率高的行业。机关团体、教育文化、金融保险等事故风险低的行业,职业病发病率相对低得多。由于我国目前的职业病报告不能完全反映职业病风险的实际状况,不报、漏报现象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应将职业病风险作为确定行业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的重要依据和指标。
2·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指标
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是衡量行业风险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按照无过失责任原则支付,其项目构成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抚恤金、护理费、伤残补助费、残疾器具费、丧葬费、工亡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等。另外,还包括职业康复、事业费支出、宣传培训和安全奖励等。由于缺乏行业基金支出统计数据,不能通过行业基金支出额反映出某一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状况。
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支出指标比事故统计数据更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伤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
因此,行业风险类别的划分,要充分考虑行业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3 对策与建议
现行的工伤事故和工伤保险统计方法不能有效地反映死亡、重伤、轻伤在行业、企业和工种的分布,也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行业工伤风险,职业病报告不能反映职业病的实际情况。因此,改进和完善我国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工伤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使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与行业、企业、工种风险水平密切结合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鉴于我国行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风险值差别很大,参考我国与国外工伤保险费率的差别,建议我国工伤保险费率差距范围在工资总额的0. 5% ~10%。按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风险和保险基金支出等指标,将行业风险分类扩大至6~10大类。
尽快扭转工伤保险基金巨额节余和“重赔付,轻预防和康复”的局面,在扩大覆盖率的同时,加大对工伤预防、康复、安全科研和教育培训的投入。
4 结论
科学合理地确定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分类依据和指标是我国工伤保险研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比国内外在工伤保险费率分类的具体做法及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行业的工伤事故死亡、重伤、轻伤风险和职业病风险及保险基金支出水平是确定差别费率的重要依据和指标。
2)以事故经济损失作为指标来衡量,则事故伤害(包括重、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接近甚至超过由死亡造成的损失。因此,行业伤害风险是风险分类不可忽视的重要指标。
3)事故预防做得好的国家,死亡事故得到了较好的预防控制,重伤、轻伤比例相对较高。
4)风险分类指标是确定行业工伤事故风险分类的一项重要依据。科学确定行业风险分类,还需结合各统筹地区实际情况。
-
-
我支持
-
我中立
-
我反对
本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该信息所属栏目不允许发表评论!
- 热门新闻
- 热门职业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