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尘肺病例资料分析煤矿尘肺防治效果
摘要:[目的]了解我区煤矿尘肺防治效果。[方法]对甲、乙两个煤矿的尘肺病例,利用其本身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结果]采用湿式作业综合防尘的乙矿尘肺病例,发病高峰期推迟了约14年,平均发病工龄延长了9.19年,平均发病年龄延长了13.18年,累计晋期率减少了40.20%等。[结论]采用湿式作业综合防尘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利用尘肺病例本身提供的信息,对发病工龄、年龄的长短、晋期率、死亡率等进行分析,能够适合于同一厂矿不同年代和不同厂矿尘肺防制效果的评价。
目前,尘肺仍然是我国煤矿最为严重的职业病。我区有众多的煤矿,为了解我区煤矿的尘肺防治效果,本文用尘肺病例资料本身提供的信息进行尘肺防治效果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来源 选自甲(漳平煤矿)、乙(永定矿务局)两矿自建矿初期入矿,甲矿1958~1984年底诊断的尘肺病例,乙矿1970~1996年底诊断的尘肺病例作为分析对象。甲、乙两矿符合选择条件的病例119名和82名。
2 研究方法 逐个核对尘肺病例的职业史和尘肺诊断、晋级和死亡时间。对尘肺病例的发病时间、工龄、年龄和尘肺的晋级和死亡率等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
3.1 两矿尘肺发病情况 两矿累计尘肺发病人数,甲矿累计发病人数达50%以上的时间为9年,乙矿为23年。若以累计发病例数达50%以上为发病高峰期,则乙矿的高峰期较甲矿推迟约14年。
3.2 尘肺的发病工龄和发病年龄 甲乙两矿尘肺病例发病工龄和发病年龄见表1,表2,在发病工龄和发病年龄上均有显著性差异(P<0.001)。
表1 两矿不同接尘年代发病工龄
(t=16.25,P<0.001)
表2 两矿不同接尘年代发病年龄

(t=13.93,P<0.001)
3.3 晋期率和死亡率 甲矿5,10,15年尘肺Ⅰ→Ⅱ期病例累计72例,晋期率分别为43.9 %,62.6 %,77.0%;病例累计死亡26例,累计死亡率分别为6.6%,17.9%,26.4%。乙矿20例累计晋期率分别为23.3%,32.4%,36.7%;无死亡。
4 讨论
人们利用多种方法评价煤矿的尘肺防治效果,如井下粉尘浓度测定结果分析,发病率或累计发病率分析,机率窗口分析等。利用尘肺病例本身提供的信息,从发病工龄,发病年龄的长短,患者晋期率,死亡率的高低等方面进行分析,不仅能够适合于同一厂矿不同年代尘肺防尘效果的评价,也能够适合于不同厂矿尘肺防治效果的评价。
从本次分析的结果来看,乙矿82例与甲矿119例尘肺病例相比较,乙矿发病高峰期推迟了14年,平均发病工龄延长了9.71年,平均发病年龄延长了13.2年,累计晋期率减少了40.2%。说明乙矿自建矿以来的综合防尘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甲矿自1963年以来采用湿式作业综合防尘取得了非常显著的防尘效果。而1958年入矿者其接触高浓度粉尘作业的时间为5年(1958~1962),但却使得尘肺病例的发病高峰期,发病工龄等大大地提前,累计晋期率,死亡率显著增加,说明其发病的主要危害是5年内的高浓度粉尘作业。当煤矿某时期的尘肺病人数显著增加时,通过对病例资料的细致分析,可以推断出某一段时期防尘效果不得力,利用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制定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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