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静安区人民法院维持市卫生局一起职业卫生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维持市卫生局一起职业卫生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市卫生局对上海山禾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8名工人均未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从事打磨作业;从事喷漆的4名工人中,有2名佩戴纱布口罩,另外2名未佩戴任何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另经调查,该公司均未安排上述工人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卫生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市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又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市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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