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病赔付新规为“旧伤”埋单
国庆过后,广东某包装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为被确诊职业病的该厂前女工叶碧琼进行工伤保险理赔。此前不久,他们刚刚撤销了对顺德分局的起诉。
原本已对簿公堂的双方能够握手言和,原因来自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项刚刚下发的新规——职工离职两年内如果查出职业病,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根据该规定,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近日已通知叶碧琼及原所在公司可受理叶碧琼的工伤保险待遇。
历时一年多的官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此一结果,叶碧琼和她原所在公司及代理律师经历了一年多的抗争,期间曾经三次起诉三次撤诉。近日,为叶碧琼提供法律帮助的原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现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淑美向记者讲述了这场艰难的抗争。
据介绍,叶碧琼于1993年3月开始在佛山市某包装公司从事印刷车间的磨光工序工作,公司从2000年起为其购买工伤保险。2006年元月,叶碧琼因为身体不适辞职,公司停止为其购买工伤保险。2007年6月20日,入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叶碧琼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7月30日,经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8月24日,包装公司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申请叶碧琼的工伤保险待遇。8月28日,顺德分局工伤保险科回复“不能赔付”。由于工伤保险科不具备法人资格,2008年4月21日,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重新作出了关于不予受理叶碧琼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决定。2008年5月7日,叶碧琼及原所在公司第三次把顺德分局诉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由于职业病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潜伏期,最长可达几十年,职业病发病的时间与工作时间会有时间差。”黄淑美告诉记者:“只要证明职业病的发生是在参保期间,那么不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间多长,就应认定为工伤和从其在职时参保的工伤保险机构处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就在起诉的同时,今年5月6日,黄淑美还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以及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黄巧燕,联名向广东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写信,建议有关部门应完善离职后发现职业病的赔付制度。
漫长抗争终于等来结果
2008年9月11日,漫长的抗争终于等来结果——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过去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发生工伤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而职业病的发生,是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为标志的,这就导致了很多职工由于种种原因,在离开企业后才被诊断出患职业病,因而无法提供与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不被受理,影响了工伤保险补偿权利的行使。
而按照《通知》规定,如果职业病发生单位属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其职工离职2年内被诊断为患职业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工伤认定。
据有关人士介绍,过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后被诊断患职业病并认定工伤,由于企业已经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工伤保险基金终止了保险关系,所以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其工伤待遇,而全部由企业负担。而现在按照新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如果职业病发生单位在其离职前已经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费用。而如果职业病发生单位在其在职期间没有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而按照《通知》规定,各地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调整,全省将统一按照60个月的计发标准,计发基数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据了解,此举将工亡待遇水平提高了约20%,工伤保险保障功能明显增强。
工伤保障新突破
根据上述规定,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近日通知叶碧琼及原所在公司,可受理叶碧琼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叶碧琼及原所在公司也撤销了对顺德分局的起诉。据悉,有关赔付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中,而包装公司至今已为叶碧琼垫付了医药费约30万元。
“新规定的出台意义重大,远远大于一宗官司的胜诉。”黄淑美告诉记者,叶碧琼的情况不是个别的。在她以往接触过的职业病个案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离职后才发现的,以往社保对这部分人都不赔,新规定保护了离职后才发现职业病的这部分人群,“估计有一定的数量”。按照《通知》规定,广东省大约有4万多名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基金保障范围。目前,各地区正在开展老工伤人员摸底,研究制定具体办理程序和办法,近期将开展待遇申报工作。
另外,新规定真正为企业分担了风险,真正体现了工伤保险的作用,是一个很大的突破。美中不足的是,黄淑美认为,两年的限制还是会对一些潜伏期较长的职业病患者产生限制,她期盼相关制度还能更完善些,对职业病职工的保护面能更广些。毕竟,“广东作为一个外来工最多、职业病比较高发的省份,更应以人为本,善待职业病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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