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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严把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关

作者:衣晓峰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8日 点击数:
 

黑龙江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积极构建职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以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现状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第四季度,黑龙江省卫生厅将组织人员对职业危害重点地区开展督查,对造成严重职业病危害后果,且性质恶劣、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专家指出,因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会导致劳动者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脏、肝脏、肾脏、皮肤的严重损害,致死、致残率高,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据了解,黑龙江省作为工业大省,工业门类齐全,工矿企业繁多,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和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健康权益、损害劳动者健康的情形较为严重,职业性中毒事件、职业病群发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严重职业病的危害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也亟待加强。
    
为此,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准确了解当地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情况,职业危害的种类、行业分布现状,掌握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危害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前期预防,对于工艺落后、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项目严格把关,防止职业病危害的转移。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关闭,杜绝新的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发生。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地根据今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当地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群,加强对存在粉尘、有机溶剂和放射性职业危害企业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人群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的覆盖率,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职业卫生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坚决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大案要案,并将查办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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