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温已至 防暑迫切
高温“烤问”,您领到防暑费了吗?
记者调查发现:高温津贴知者寥寥,因监管落实存在空白使有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高温天" 持续炙烤着省城兰州,同时也“烤”问着我省高温津贴。此时不少劳动者正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然而,他们却对自己在高温下工作的权益知之甚少,大多数用工单位对高温津贴更是不甚了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对高温津贴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过这个“规定”已经足足执行了11年,且由于机构改革,这项规定在管理和落实上已经空白了好几年。
防暑费环卫工听过没领过
7月8日,兰州最高气温达到35℃,热浪袭人。在城关区某路段上,一位张姓环卫女工仍然穿着长袖工作服,汗珠不断从草帽下溢出。“温度太高了,每天最热的时候我们也都在室外工作。”皮肤晒得黝黑发红的张师傅擦擦汗说,“去年,局里给我们发了冰糖和茶叶,听说今年也有。”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高温津贴时,她告诉记者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领到过。
城关区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去年6-9月,他们为职工发放了茶叶和冰糖等防暑降温饮品,今年,他们正在研究能否给一线职工发一些防暑补贴。
高温津贴成建筑工“奢望”
随后,记者来到城关区某建筑施工现场,当被问及是否有高温津贴时,工人们一脸茫然。“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哪还敢想什么高温津贴啊!”一位姓万的工人告诉记者,尽管天气很热,他们每天仍要从6时30分工作到12时,下午一般是2时开工。该施工队负责人坦然地告诉记者:“干这行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高温津贴。”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处工地,只有一处工地的老板为建筑工人发放一点解暑饮品。
高温作业每月津贴45元
据了解,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目前,我省仍执行1997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通知》,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7、8、9三个月。
高温津贴监管出现空白
然而在兰州,这么多人在高温下辛苦工作却无法领到高温津贴,用工单位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是主要原因,而相关职能部门没能履行职责监督执行也难辞其责。记者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有关高温津贴问题时却获悉,2001年机构改革后,有关高温作业等业务已经由劳动保障部门移交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无法”对该项政策作出解释。
于是,记者又采访了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2001年机构改革时,有关高温作业等业务确实从劳动保障部门划拨出来,但目前安监部门的职能中并没有该职能,也没有相关文件对其进行规定,因此也是无章可循。也可以说高温作业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在监管上属于空白。
高温工作中暑算工伤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由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没有强制执行,因此大型国有企业、机关事业等单位普遍会发放高温津贴或防暑降温食品,而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的则少之又少。
据省安监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劳动者出现中暑的情况安监部门很难获悉,也没有纳入调查。但如果由于天气炎热,劳动者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安监部门会将其纳为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其所做的工作则是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的前置。据介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中暑应视为工伤。
-
-
我支持
-
我中立
-
我反对
本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邮 件:
评 分:
- 热门新闻
- 热门职业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