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职业病网 >> 新闻动态 >> 地方新闻>> 山东:淄博公布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山东:淄博公布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作者:cqzr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点击数:
 

        为保障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服务的权益,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下发通知,公布2008年度15家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名单。
  据了解,这15家机构分别是: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骨伤专科)、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侨联医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博山区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潍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9医院(骨伤专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直管统筹范围内的参保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应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可在工伤协议医院中自行选择就诊。伤情危重必须紧急抢救的,可就近到非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字体: 收藏 打印
评论
我支持
我中立
我反对
本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用户名:匿名发表
邮 件:
评 分:
热门新闻
热门职业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