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2篇不一样的报道
虽然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患病人数和新发病人数居世界前列;职业病危害分布广,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低;严重职业病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如尘肺病依然是最严重的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居高不下;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非常严重。
2007年,根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4296例。其中,尘肺病10963例,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69%;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600例和1638例。2007年职业病报告具有三个特点:尘肺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发病居高不下,工龄缩短,表明粉尘作业场所卫生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急慢性职业中毒呈上升趋势;行业集中趋势明显,职业病病例数名列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
当前,我国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职业病防治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职业病危害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从大企业向中小企业的转移,同时由于一些地方存在保护主义,任意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因此我国的职业病危害日益显现。二是用人单位法制意识薄弱,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没有卫生防护措施;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缺乏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不足,亟待加强建设。另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不但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衡,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也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008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继续被列为卫生部重要工作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卫生部将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卫生部正在组织起草《职业病防治规划(2008~2015)》,将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地方政府职业病防治领导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完善保障体系,构建职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2008年,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人群,加强对存在粉尘和有机溶剂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大案要案,逐步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覆盖率。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监管水平。在全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和技术服务机构调研、摸底工作,重点推进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危害和核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四是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下一阶段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和规范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及时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经验。五是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建立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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