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浙召开
6月23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在浙江省东阳市联合召开“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这次论坛旨在搭建一个由政府、企业、工会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劳动者及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平台,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健康。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作了书面讲话。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铁道部劳动和卫生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浙江省卫生厅、金华市委、东阳市委等部门领导,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驻华办事处代表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
陈啸宏在书面讲话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既有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宏伟战略,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组织的责任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既有依法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的责任,更有保护员工健康、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的道德责任。
大会指出,深刻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前提。《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履行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社会责任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如何落实这些规定,保护宝贵的劳动力资源、保护企业和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劳动者健康,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提高职工健康素质的关系,暂时经济利益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维护职工健康为已任的观念,依法承担起法律和社会道义赋予的维护职工健康的社会责任。这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大会强调,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法定社会责任。近年来相继发生的福建仙游尘肺病、河北白沟农民工苯中毒、广东惠州重金属中毒等严重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导致流动工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因职业病致贫、返贫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事件的发生在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同时也对当地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职业病防治法》没能在企业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一些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够、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力,个别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大会建议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面对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影响,要以通过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切入点,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是应不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二是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责任问题。三是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举措,为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创造有利氛围。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代表、各省推荐的企业代表20人分别在大会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充分认识到履行劳动者健康保护的社会责任重大,也认识到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表示要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促进职业病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地方政府卫生、劳动、安监、铁道等各有关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业卫生专家以及新闻媒体的代表共4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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