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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道“防病关”对付职业病杀手”

作者:中国职业病网 来源:www.zybw.net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4日 点击数:
 

   

       来自河池的陆汉营是一名矿工,半年前开始觉得身体有点不对劲。3月中旬,经医院初步诊断,他患的是矽肺病,是一种职业病。职业病患者能享受到什么工伤保险?面对记者的问题,脸色有点暗黄的陆汉营摇摇头说不知道。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自治区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贯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在项目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前这三个阶段设置了防病“关卡”。  

 

       尘肺病矽肺病是两大“杀手”

 

       据了解,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大类共115种。其中,尘肺病、矽肺病是广西最常见的职业病“杀手”,职业中毒以铅、汞、锰及其化合物,氧气、氯气、一氧化碳中毒最多,严重危害职业人群的健康。职业病可以预防,但很难治愈,一旦患上职业病,容易使患者丧失劳工能力,甚至致残、致死。截至2006年底,我区累计报告尘肺病7900多例,已死亡1900多例,累计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万多例。

       据介绍,职业病危害和新发职业病病人主要来自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部分国有老企业,发病对象以农民工为主,有的企业重金属中毒高达10%。但在去年进行的一次全区职业病防治现状调查中,一万多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几乎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职业卫生服务和防护。  

   

       五部门联合设置“防病关”

 

       为更好地防治职业病,自治区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贯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在项目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前这三个阶段设置了“防病关”,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了解,若忽略职业病防护,建设项目将被“亮红灯”。此外,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评价。只有在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如果劳动者诊断为职业病,根据不同情况可享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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