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职业病网 >> 新闻动态 >> 国内新闻>> 时刻警惕职业病危害!

时刻警惕职业病危害!

作者:中国职业病网 来源:www.zybw.net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30日 点击数:
 

     目前,全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26亿,每年发生与职业病有关的各种职业性事故12亿起,其中死亡事故超过22万起。

  从全球范围看,约有10万种化学物质会对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另约有50种物理因素、200种生物因素和20种有害人体的工效条件及难以统计的心理—社会因素造成的危险,使工作失去安全感,损害从业者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请看专家的呼吁:

      我国对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好坏直接相关。因此,很多国家对职业病防治都有较完善的法律和规章,有经过审批的专门治疗职业病的医院。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患者享有工伤待遇。

  我国目前的法定职业病具有因果关系明确的特点。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属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发病呈现新特点

      近年来,宝石加工、箱包加工、新的建材生产加工、印刷业、制药业、皮毛加工等行业的职业病呈现再发、新发或更为隐匿的发病特点。由于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劳动力在不同的单位、行业中流动,大量的农民工成为合同制工人。他们往往没有接受过岗前培训,大多数人对职业病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从事的却多为苦、脏、累、险的工作,使尘毒等各种有害因素容易侵入身体并在体内蓄积致病。有些新工人由于技术操作不熟练,甚至违章操作,引发意外事故。

      职业病诊断中的漏诊和误诊

      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不仅是职业病临床医师的责任,也是内科各专业、皮肤科、五官科、急诊科等专业医师应该考虑到的问题。因此,从社区卫生院的全科医师到专科医院的专业医师,都有接诊各种职业病患者的机会。

  遗憾的是,许多临床医师忽视了患者所从事的职业活动,职业病常被误诊为其他科疾病,如短期大量吸入氯仿的工人因黄疸、肝脏酶活性升高被误诊为传染病;砷化氢中毒引起急性溶血被误诊造成救治不力死亡;尘肺病是我国发病率较高的职业病,常被误诊为肺泡癌、肺结核等;十分常见的慢性铅中毒、苯中毒患者早期常被漏诊,或诊断为贫血、胃炎等;中度铅中毒引起的腹绞痛被诊为急性阑尾炎、肠痉挛等,延误了准确的治疗处理。


【字体: 收藏 打印
评论
我支持
我中立
我反对
本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用户名:匿名发表
邮 件:
评 分:
热门新闻
热门职业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