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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合成制药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事件

作者:zybw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5日 点击数:
 

四名职工死于肺癌 西南合成KP车间“杀手”待查

 

中国证券报

 

    312日,西南合成发布公告称,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公司受到卫生部处罚;公司已履行相应行政处罚,并对KP车间停产整顿,在职业病危害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将保持停产状态。

    1999年至2006年,西南合成酮基布洛芬车间(KP)四名工人相继罹患肺癌死亡。去年年底,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卫生部随即进驻调查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然而,公告背后却疑云重重:四名工人到底是不是死于职业病?西南合成是仅仅存在职业病防护不到位的问题,还是另有深层次问题?KP车间的关停对这个西南地区最大的制药基地将产生何种影响?日前坊间盛传有券商将借壳西南合成,公司是否有意借此事顺利完成转型?记者带着这一连串疑问来到了重庆。

 

      四名职工死于肺癌

    1999年到2006年,KP车间先后有四名身强力壮的男职工死于肺癌,其中年龄最大的39岁,最小的仅29岁。对于KP车间四名工人相继罹患肺癌死亡以及公司受到卫生部处罚的事件,公司董事长戴泽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我们为过去的老厂付出的代价。”

    戴泽宇介绍,西南合成是一个三线老厂,1997年上市,1999年之后陷入生产经营不善的困境,从2000年起因连续亏损戴上“ST”帽子,厂子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一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也做得不到位、不全面。“我们来了以后,公司相继投入5000万元进行GMP认证,另外拿出5000万元加强环保,还投入1000万元进行设施建设(包括安全防护设施)。”戴泽宇所说的“我们来了以后”,是指2003年,方正集团向西南合成的大股东——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注资3亿元,并帮助其完成了债务重组。200371日,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方正集团成为西南合成实际控制人。200374日,曾任重庆新延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戴泽宇成为西南合成总经理,并于当年84日在西南合成董事会上当选董事长。

    如果问题都是以前的老厂出的,为什么卫生部还要在今年年初对其进行检查呢?以下是记者和戴泽宇的一段对话:

      记者:“厂子里现在的防护都到位了吗?”

      戴泽宇:“我们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的。”

      记者:“那么卫生部的处罚是针对以前的还是现在的问题?”

      戴泽宇:“……四名工人死亡,有两人是在我们来了之前。”

      记者:“四名职工的死亡到底是不是因为职业病?”

      戴泽宇:“我们至今没有收到这样的鉴定。”

      记者:“您认为他们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戴泽宇:“原因是肺癌。”

      记者:“什么原因导致的肺癌?”

      戴泽宇:“这个现在没有结论。”

   

    卫生部的处罚决定中指出,西南合成存在的问题包括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轻视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后果,对接触有毒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不到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保证有效运行等。

    对于处罚原因,戴泽宇认为,卫生部之所以处罚他们,是因为他们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护职责,而职工是不是因为工作环境而患肺癌死亡,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论证。

    在记者辗转拿到的一份《关于西南合成职业病危害事件可能被媒体问及的问题》中,关于病因部分,详细列出:“4名职工均死于肺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卫生部下达的文件精神,均未指出四名患肺癌职工死亡与劳动环境危害有直接关系。”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就是职业病。据华东一家制药上市企业的一名药品研发人员介绍,酮基布洛芬是一种解热镇痛类药物的主要成分,药理方面没有发现使人致癌的临床现象,加工工艺一般是从国外引进的成熟技术,也没有发现致癌的先例。但用于合成这种原料药最主要的化学物质是三氯化铝、氯仿、多聚甲醛、苯乙酮、苯等,都是对人体有毒、甚至致癌的物质。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产生泄露,就会在工作环境内产生毒性。

    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危害研究所研究人员李戬指出,一般而言,在有毒的工作环境中进行作业,必须在开工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而且每年还要复查,以确定工作环境中的有毒物质是否超标、超标程度如何,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卫生部所指西南合成存在的问题中,有一项是该公司“未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没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检测资料”。李戬认为,由于公司没有正确地、充分地开展职业危害检测,“有因为工作环境导致职工患职业病的可能性”;他同时指出,也存在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导致患病的可能。究竟是否因为工作环境而导致患病,必须要由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院作出相关鉴定。

    寻找曾令凯

    曾令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KP车间里截至目前最后一个死于肺癌的工人,也是第一个提出要讨说法、要求“有关部门能够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鉴定”的人。当他成为第四个被检查出肺癌的职工时,他全部的生存希望凝缩成为一句话:“到底职工得癌症跟工作环境有没有关系”。

虽然法律上对职业病鉴定有明确的程序规定,但是重庆仅有的两家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医院以及卫生主管部门都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外围采访多方受阻,使得事情的真相越来越难以接近,“职业病”也成了一个敏感的话题。最后,在重庆市职业病防护院职业病科,一位中年医师告诉记者:“单位组织的体检很难保证一定能检查出来。单位组织的都是常规的、最基本的检查项目,检查项目不同,效果也不一样。比如肺部检查,如果是拍X照,因为有底片,每年都可以对比一下,有没有病变一下子就能看出来;要是只做透视,看一下就走了,万一病变太小,肉眼就很难发现。可透视只要78块钱,比30多块钱的X照便宜多了。所以好多公司都做透视不做X照。”

    多亏这位医师的介绍,我才明白体检背后有着这样的玄机。

    对于曾令凯这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员工,西南合成董事长戴泽宇表示,曾令凯患病的事情他们听说过,在患病期间还派人看望过他。但曾令凯也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是职业环境的原因导致他生病。出于人道的考虑,在他去世后,公司还安排了他家属的工作。

    当出租车奔驰了二十公里左右后,来到位于重庆最有开发潜力的江北区寸滩港口附近,我从开启的车窗隐隐闻到一股腥臭的味道。

    厂里不让进。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向厂房左后侧的家属区走去。

   “曾令凯呀?我记得他。”一个坐在小店门前打毛衣的妇女说:“他去年就死了。”

    王大姐今年四十多岁,1996年前后在KP车间二组干活,和曾令凯是工友。她口中的曾令凯,似乎是一个30岁左右的乡下汉子,面孔黝黑,寡言少语,从1993年就在KP车间实习,一干就是15年,没有休息过一个年假,为的就是能拿到每月1000元左右的辛苦钱,照顾一家大小。

    回忆当时在KP车间工作时的情景,她说:“脸上要带着很大的防毒面具,手套一个月要发8双,还要穿特殊的鞋子。”

      “厂里组织体检吗?”

      “做过的!”

      “是厂子里的医院还是外面的医院?”

      “厂子里的!”

      “检查了哪些内容?”

      “好多种,查血啊什么的。”

    在后来的资料调查中,我了解到,由于职业病的鉴定和危害与一般的疾病差别很大,所以职业病防护法上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在王大姐她们的指点下,我来到红砖楼的八楼。可是房门紧锁着,曾令凯的妻子不在家。

    从门外的面积测算,这是一间不到12平米的小屋,黄色的门漆已经斑驳,门口晾着女式衣服。

    八楼通往外面的天台上,远处是奔腾而来的长江,近处是雾蒙蒙的白色厂房。曾令凯就在那里工作。如今那里应该已经紧锁大门,原有的86名工人也安排到其它地方去了。

    然而曾令凯的妻子始终没有出现。有邻居说她和姐姐出门去了,也有人说她上晚班去了。她家没有电话,也没有人知道刚来动力车间上班的她的手机号码。

    第二天再访曾妻也没有结果。总而言之,等候曾妻的努力失败了,我临走前留下的电话号码也始终没有被她拨通。

    带着这个遗憾,我回到了北京。在向职业病研究学者、法律专家、药物专家咨询之后,我发现随着卫生部对其它KP车间职业病危害调查的愈加深入,更深一层的疑问慢慢浮现出来:一旦卫生部调查结果表明,职工健康损害确实与劳动环境危害有直接关系,那么已经死亡的曾令凯是不是可以认定因职业病死亡?如果可以认定为职业病,那么后期的赔付问题又如何解决?

    根据职业病防护法,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企业在职业病事故中不仅要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还要对受害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副主任金英杰指出,现行法律体制下对职业病赔付体系还没有建立。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职业病的赔付先例,只在矿山事故中有工伤赔付事例。

    离开山城的时候,窗外林立的高楼飞快地后退,出租车里正在广播“直辖十周年”节目。主持人说重庆这个最年轻的直辖市所取得的成就应该感谢那些“棒棒”。

    是啊,曾令凯就曾是这支大军中的一员。但是,在企业为了获得发展而把内部成本外部化为社会负担时,这些曾经的功臣就成了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卫生部对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11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酮基布洛芬(KP)车间发生4名职工患肺癌死亡的情况。我部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司局和单位会同重庆市卫生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根据重庆市卫生局的建议,我部要求北京、江苏、湖北等9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进一步了解国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查明职工健康损害与劳动环境危害因素的关系。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调查核实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患肺癌死亡事件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函[2006]584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立即组织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公司酮基布洛芬(KP)生产线、萘丁美酮生产线、磺胺嘧啶生产线和头孢曲松钠生产线等四条生产线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组织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封存企业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责令停止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作业,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并赴患者诊治医院进行调查,收集住院病历资料。经核查,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未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有关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

(二)轻视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后果。事件发生后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对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应付、拖延的做法,规避责任。

(三)对接触有毒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不到位,缺乏动态的劳动者健康资料;未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没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检测资料,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保证有效运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没有发放记录。

二、初步处理情况

2007125日至26日,我部派人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重庆市卫生局依法依职责履行查处职责,进一步做好监督取证工作,查处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处理情况要向相关部门通报。

重庆市卫生局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卫生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鉴于该公司KP车间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硫化氢、三氯甲烷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严重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已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该公司KP车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

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的曝光与查处,是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结果,对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维护健康及相关权益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指导全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具有普遍意义。各级卫生部门要以此为鉴,结合职责分工,严格监督执法,切实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上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利。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要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事件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媒体有关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案件线索报道,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效率。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尽早介入,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及时督办,一查到底。

(三)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健全内部监督稽查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督促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科学管理和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工作。对发现的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的技术机构,要及时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二○○七年年三月一日

 

抄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局、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西南合成制药发生职业病事件 四职工患肺癌死亡

 

中国新闻网

 

  国家卫生部今天发布的通报说,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件已经被查处,给予罚款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该公司酮基布洛芬(KP)车间。

  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有媒体报道,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酮基布洛芬(KP)车间四名职工患肺癌死亡。

  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有关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轻视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后果,事件发生后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对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应付、拖延的做法,规避责任;对接触有毒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不到位,缺乏动态的劳动者健康资料;未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没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检测资料,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保证有效运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没有发放记录。

  卫生部要求北京、江苏、湖北等九省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进一步了解国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

 

 

 

西南合成制药公司4职工患肺癌死亡 被罚款15

 

中国新闻网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近日通报,重庆市卫生局已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已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该公司酮基布洛芬(KP)车间。

  卫生部强调各地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20061114日,一新闻媒体报道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酮基布洛芬(KP)车间发生4名职工患肺癌死亡的情况。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司局和单位会同重庆市卫生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根据重庆市卫生局的建议,卫生部要求北京、江苏、湖北等9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进一步了解国内生产酮基布洛芬(KP)同类企业职工的健康状况,查明职工健康损害与劳动环境危害因素的关系。

经核查,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未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有关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

()轻视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后果。事件发生后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对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应付、拖延的做法,规避责任。

()对接触有毒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不到位,缺乏动态的劳动者健康资料;未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没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检测资料,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保证有效运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没有发放记录。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卫生部通报我司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3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通报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因前期新闻媒体报道了我公司二分厂酮基布洛芬(KP)车间相关职业病防范情况,卫生部责成有关司局和单位会同重庆市卫生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对我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我公司酮基布洛芬(KP)车间。

  目前,公司已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已对KP车间进行停产整顿处理,在职业病危害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将保持停产状态。对于KP车间停产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加大其他品种生产销售的方式进行补救。重庆市卫生局的专家已在公司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在重庆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目前公司正制定积极有效的危害控制和改进措施,竭力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健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紧职业病防范的相关工作,有效提高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严格按照职业卫生防治法规加强职业病防范,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实现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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