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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积极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提高劳动者健康素质

作者:谭西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1日 点击数:
 

        人类的生产活动不仅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也影响着参与生产的作业人员的健康,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是职业卫生工作的宗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力资源的保护、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全组织机构,保障职业卫生工作正常运行。2004年以来市政府先后下发了6个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的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卫生的副市长任组长,以卫生部门为主体,相关22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调查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掌握我市企业的本底资料,2007年4月17—4月30日,市卫生局组了对全市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从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45人分成15个调查小组,采用上企业、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调查方法,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涉及到全市3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34家存在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企业,调查历时15天,共计出动车辆185台次,人员675人次。

        三、部门协作,抓好职业卫生工作。我市一直非常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到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疾病,多数职业病可防不可治,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我们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升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抓。市政务服务中心为职业卫生工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为我市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2005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批》窗口。2007年我们与市安监局联手,以安监部门唱主角,共同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11月底止已完成申报的企业605家。同时我们还与工伤保险部门合作,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11月底止已对 3852人投保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四、加大职业卫生宣传,提高认识。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由市卫生局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及相关单位参与,每年4月30日定为职业卫生宣传日;浏阳电视台《健康伴你行》、浏阳日报《健康在线》栏目不定期的宣传职业卫生;平时利用宣传橱窗、宣传车等途径,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进行职业卫生培训,2003年来,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先后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监督员96人次参加(湖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卫生监督员)不同专业的培训班,通过培训均取得了培训合格证和监督员合格证。同时请上级专家、教授来浏阳授课。

        2002年以来,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采取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企业办组织所辖区内企业的法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员工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收到很好的效果。

        六、依法行政,加强监督:《职业病防治法》施行来,我市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对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2003年来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行政处罚7宗,共罚款3.3万元。初步改变了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被动局面,逐步使我市职业卫生工作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七、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有害因素检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市疾控中心现场检测与评价工作坚持不懈的工作,他们在开展定时定点检测的同时,还结合作业状况,开展应急检测和实时检测,特别是发生中毒现场的检测。对检测结果超标的下达职业卫生整改意见,提出措施,确保员工有个安全的作业场所。

        2002年以来,市政府将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纳入“企业一站式收费”管理,检测人员下企业只管检测,其检测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向企业收取后转入市疾控中心。一站式收费企业由2002年的18家增至2006年的658家,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施行后,加大检则力度,通过添置检测仪器,增加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我们除上述监督检测项目得到了加强外,还开展了铅、苯(苯系物)、汞、锰、氯化物、氟化物等有毒物质的检测项目。

        在检测中我们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进行监测。今年共采样4158个,其中粉尘1862个,毒物1207个,噪声963个,游离二氧化硅126个。

        八、依法做好健康监护,维护员工健康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健康监护工作的要求,市疾控中心加大健康监护工作的管理力度,使企业对健康监护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健康监护人数逐渐增多,2007年比2006年增长32.6%,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健康权益。

        2007年市疾控中心对3852人次职业性健康体检,其中在职期间体检2846人次,就业前体检683人次,离岗时体检323人次。检查发现46人患有职业禁忌症,其中可以确诊为尘肺病的6人。职业禁忌症以肺部疾患居多,其次为血液系统。

        目前我市职业病以尘肺病为主,其次为职业中毒(铅、硫化氢、苯酚、苯及苯系物、氯丙烯、氯乙烯等)。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我们既防又治。今年,我们对官桥宏达冶炼厂、七宝山山鹰冶炼厂、长沙丰日电气公司等企业的铅作业超标员工进行驱铅治疗。

        我们对发生的职业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有关企业解决患者疗养、调整工作等问题,指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九、规范执业,依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市疾控中心加大投入,全面启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工作,从硬件、软件、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各方面努力,2006年7月已取得湖南省卫生厅颁发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乙B级、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健康检查、接触毒物作业人员健康检查乙级、接触物理因素作业人员健康检查乙级)五项资质。

        十、职业卫生存在的问题:我市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职业卫生工作显得相对滞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职业卫生工作出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

        1、《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劳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造成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理解不透,不少员工对自身的健康权益不清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制约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各级财政部门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投入较少,职业卫生机构设备落后,装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对一些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场所不能进行检测,影响了对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场所的评价工作,同时也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管力度的提高。

        3、职业卫生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够完善。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制度、措施,或生产力水平低下,防护设施简陋、或用工管理混乱,职业危害现象十分严重。从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检测技术角度看,由于经费支持不足,设备严重老化、人才严重流失、职业危害防治的技术和能力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特别是特殊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以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质量等方面还相当落后,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卫生检测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大量的个体、私营、民营和三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入市场,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把关不严,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的企业开工投产,职业病危害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加之在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很滞后,特别是在一些管理者中重“红伤”、轻“白伤”的思想还很严重,没有将职业卫生工作还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职业卫生工作非常被动。

        十一、工作思路:职业病危害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我市的职业卫生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劳动资源的优化和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在加大企业员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让其深入人心;三是举办各类职业卫生培训班,要让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掌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掌握常见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方法,让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让企业员工掌握相关职业病的防治知识。

        (二)抓住源头,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预评价工作。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和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掌握和控制我市职业病危害,确保建设项目中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必须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意识,督促企业必须自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坚持监管和技术服务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如电子、化工、建材、矿山、烟花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依法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发现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指导并帮助整改。

        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并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改善职工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为我国职业卫生状况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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