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文章简介:
- 对企业提供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价,预测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主要生产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危害程度、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效果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评价。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使生产过程和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保护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某发电公司三期工程规划建设2台20万KW 供热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1.1 基本情况 该发电公司是某市主要的热源和电源,此次评价的建设项目为三期工程规划建设2台20 万KW供热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建在发电公司原2、4、5、6 号机组的位置。人员编制为168人,其中机组运行88 人(包括安全监测)、机组维修20人、燃料系统52人、管理人员8名(包括环保人员1名) 。为了满足员工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生产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有必要的厕所、洗手池、清洁池等,同时专门设置了女工淋浴间、更衣室及女工卫生间等辅助用室。
1.2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只涉及改建、扩建、新建生产设施,不涉及原生产设施。新建的设施包括2台新建的20 万KW 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670tPh 煤粉锅炉等生产装置及输煤栈桥、除灰系统、220 KW配电装置等生产辅助设施;改建、扩建的设施包括输煤系统、化学水系统等。筛碎设备、烟囱、除尘器控制室、通迅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均利用上期机组设施,此次评价不涉及。
1.3 评价范围 对企业提供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价,预测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主要生产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危害程度、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效果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评价。
1.4 评价方法 根据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类比法,选取某热电厂2台20万KW的机组进行类比,对其进行卫生学调查及现场监测。
1.5 评价标准 根据卫生部200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高温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 142 号《高毒物品目录》和《噪声作业分级》等标准和规范,评价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职业病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2 结果
2.1 厂址 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合理。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生产工艺分析,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氯、六氟化硫、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苛性碱、硫酸、盐酸、肼;粉尘有:煤尘、石灰石粉尘、矽尘;物理因素有:噪声、工频超高压电场、高温及热辐射等。因此类比项目选择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苛性碱、盐酸、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铅、硫酸、六氟化硫及粉尘、噪声、高温、工频超高压电场。
2.3 毒物危害程度 以上毒物种类中氯、一氧化碳、肼为II 级(高度危害)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盐酸为III 级(中度危害) ;六氟化硫、氨、苛性碱为IV 级(轻度危害) 。经过类比企业监测,各岗位有毒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4 粉尘危害程度 该建设项目粉尘主要为煤尘、石灰石尘、石膏粉尘、矽尘。对类比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工作地点如锅炉10 m 平台、单控室、磨煤机、各段皮带、碎煤机、翻车机室、除尘器零米等岗位的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呼尘和总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各项煤尘8 h TWA 浓度在0.50~2.75 mg/m3 之间,低于国家卫生标准;矽尘存在于除尘器0 m、炉顶平台、灰渣泵房等岗位,除炉顶平台外,其余两个岗位的矽尘STEL 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5 噪声危害程度 产生噪声危害较严重的设备主要为锅炉系统,有碎煤机、磨煤机、送风机、排风机、引风机;汽轮机系统有射水抽气器、给水泵。输煤系统的输煤皮带等所产生的噪声、锅炉系统的磨煤机噪声一般为95~105 dB (A) 。类比企业监测结果表明:磨煤机、碎煤机及筛煤机等岗位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2.6 高温、热辐射危害程度 经对类比企业锅炉、汽机、电气等作业场所的监测,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WBGT均> 25 ℃,高温作业分级为Ⅰ~ Ⅱ级。
2.7 工频超高压电场危害程度 该建设项目工频超高压电场危害因素在电厂存在发电机、励磁机、变压器、开关站的电路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在变压站存在高低压设备的进出线断路器、主变压器、开关室的母线桥、断路器、电抗器以及输电线路等设备。
2.8 防护措施及评价
2.8.1 防尘设施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采用的防尘措施基本合理,由于使用静电除尘器,除尘器下干灰用正压气力输送,粉尘浓度不易控制,又由于除尘器、灰渣泵房等岗位的粉尘为矽尘,对人体危害严重,所以除尘器和灰渣泵房等岗位应作为除尘重点。
2.8.2 防毒设施 对有毒作业岗位如配电间、电源室拟设立事故风机是合理的,在蓄电池间、化学水系统酸碱间、加氯间、加氨间、加肼间应设立事故风机。
2.8.3 防物理因素设施 对产生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的作业岗位拟采取的防噪措施及其他防护措施是合理的。
2.8.4 工频电场防护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工频电场的防护没有论述,在布线上宜采用垂直交叉布线或高、低频线路远距离布设,并采用屏蔽等技术方案以达到较好的防护效果。
2.8.5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作业人员与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应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噪声用品:耳塞、耳罩;防尘用品:除尘口罩;以及其他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2.8.6 应急救援 在使用酸、碱、氨、氯气、肼的场所没有设应急救援设施,不合理。如使用氯气工艺,对加氯间应设报警装置,随时监护加氯间空气中氯气浓度。
2.8.7 职业健康监护 接触尘、毒、物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 讨论
根据设计审查、类比分析及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该项目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报卫生部门进行审查,在竣工验收阶段应进行职业病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
工频电场易超标的部位应加设屏蔽等防护设施。除尘器0 m 和灰渣泵房的防尘设施是防尘的重点,应加强除尘器、灰渣泵及灰渣运输线等设施的密封手段,减少灰渣的泄露,同时对这些部位加强通、排风设施,使工人操作及巡视的部位空气中粉尘的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磨煤机等部位的噪声处理是噪声治理的难点,如果采用了可以采用的所有除噪声手段后,岗位噪声强度仍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可以通过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减少工人的接噪时间等手段,达到保护工人听觉器官的作用。
在酸碱间、加氯间、加氨间、加肼间设计事故冲洗设备、急救场所和急救用品,并设立警示标识,应设立缓冲区用于应对泄露事故的发生。急救站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 m2 。急救用品应加强管理,确保急救用品的有效性,加氯间设置报警器。
为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提供足量、合格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培训其使用方法,监督其使用情况。
- 热门新闻
- 热门职业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