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 文章简介:
-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7883-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尘肺病的诊断过程中,常有需要作大体标本或尸检标本的检查诊断。必须有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诊断标准。因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C、D、E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及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鞍钢劳动卫生研究所、江西省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Pathologic Diagnostic Criteria of Pneumoconioses GBZ25-2002 尘肺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1 范围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热门新闻
- 热门职业卫生
